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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工作细则
培养合格的硕士毕业生,培养工作是中心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系到能否实现预期的培养目标以及能否为国家输送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工作从时间上贯穿于研究生新生入学到学位论文答辩的全过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生的入学与注册: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体检和注册。
二、拟定课程学习计划:根据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第一学期第一周内选课。
三、师、生双向选择:首先按要求确定导师名单,然后进行师、生的双向选择,最后确定师、生互选结果,结果原则上应在第一学期第四周内公布。
四、课程学习与考核:研究生应严格按照课程学习计划,一般在前两个学期内完成课程学习。
五、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学术型研究生选题不迟于第三学期第五周,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第十周完成。开题不合格者,须重新开题。详见《1066vip威尼斯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若局部变更论文题目不应迟于第三学期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开学初完成论文选题和开题工作。
六、中期考核与筛选:在第三学期第五周,要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研工作能力及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攻读硕士学位。考核后,由各学院负责填写中期考核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七、论文中期检查:学术型研究生第四学期第十周内、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三学期期末,各学院以学科为单位,组织进行论文中期报告答辩会,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进度完成阶段任务,是否有足够时间完成全部论文工作,检查结果由各学院汇总并报研究生部备案,汇总材料包括:1、《1066vip威尼斯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2、《1066vip威尼斯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八、论文工作:按计划进度独立完成各阶段论文工作并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独立完成课题的全部工作,撰写学位论文,学术型研究生第五学期答辩前六周、专业学位研究生第四学期答辩前六周完成学位论文。
九、软件验收: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如有软件部分,由其指导教师向学位点提出软件验收申请,学位点按学校有关规定,在论文送交评阅人评阅之前成立验收组进行验收。
十、论文评阅:答辩前一个月聘请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该学科专业方向的两名专家评阅论文,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十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3~5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该学科专业方向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应回避),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该专业方向上的专家担任,成员中应有外单位专家。秘书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十二、答辩审批:学院研究生秘书(院长助理)审查下列申请材料:硕士学位审批材料、软件验收报告(如有此项)及论文等。答辩前两周应将申请材料送学院和研究生部。格式审查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举行答辩。
十三、论文答辩:应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送每个答辩委员。答辩应以公开方式举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十四、学位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评定一次,并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十五、申请学位材料归档(学院交研究生部材料):
1.硕士学位审批材料 1套;
2.学位论文(含原稿) 5本;
3.论文详细摘要(2000字左右) 1份。
十六、毕业及离校:学术型研究生第六学期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四学期期末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之后办理离校手续。
十七、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工作流程见附表一:
附表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工作流程
序号 |
项目 |
内容与要求 |
时间 |
涉及的单位 及人员 |
1 |
入学、注册 |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体检和注册。 |
规定日期起两周内 |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部、学校相关部门 |
2 |
拟定课程学习计划 |
根据本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选课。 |
第一学期第一周内 |
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部 |
3 |
师、生双向选择 |
①按要求确定导师名单; ②师、生双向选择; ③确定师、生互选结果。 |
第一学期第四周内 |
学院、硕士生、导师、研究生部 |
4 |
课程学习与考核 |
硕士生应严格按照课程学习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
前二学期内 |
研究生、任课教师、各学院、研究生部 |
5 |
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 |
开题不合格者,须重新开题。详见《1066vip威尼斯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局部调整论文题目应不迟于第三学期末。 |
选题不迟于第三学期第五周,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第十周完成 |
学院 导师 研究生 研究生部 |
6 |
中期考核与筛选 |
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研工作能力及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攻读硕士学位。考核后,由学院填写中期考核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
第三学期第五周 |
学院 导师 研究生部 |
7 |
论文中期检查 |
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进度完成阶段任务,是否有足够时间完成全部论文工作,检查结果由各学位点报研究生部备案。 |
第四学期第十周左右(全日制),第三学期(MBA、法硕) |
学院 导师 研究生部 |
8 |
论文工作 |
根据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公开发表学位论文。独立完成课题的全部工作,撰写论文。 |
第六学期答辩前一个月(全日制);第四学期答辩前一个月(MBA、法硕) |
研究生 导师 学院 研究生部 |
9 |
软件验收 |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如有软件部分由其指导教师向学院提出软件验收申请。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成立验收组进行验收。 |
论文送交评阅人评阅之前 |
研究生 学院 |
10 |
论文评阅 |
答辩前一个月聘请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该学科专业方向的专家2人评阅论文,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 |
答辩前一个月 |
导师 研究生 学院 校内外专家 |
11 |
论文答辩委员会 |
答辩委员会由3~5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该学科专业方向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应回避),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该学科专业方向的专家担任,成员中应有外单位专家。秘书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答辩前两周审批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研究生部。 |
学院 研究生部 |
12 |
答辩审批 |
学院研究生秘书(院长助理)审查下列申请材料:硕士学位审批材料、软件验收报告(如有此项)及论文等。格式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举行答辩。 |
答辩前两周将申请材料送学院和研究生部 |
研究生 学院研究生秘书(院长助理) 研究生部 |
13 |
论文答辩 |
应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送每个答辩委员。答辩应以公开方式举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
在批准的答辩日期内 |
研究生 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秘书 有关人员 |
14 |
学位评定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并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评定一次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部 |
15 |
申请学位材料归档 |
学院交科研处研究生部材料: 1.硕士学位审批材料1套; 2.学位论文(含原稿)5本; 3.论文详细摘要(2000字左右)1份。 |
答辩后一周内 |
学院 研究生部 |
16 |
毕业及离校 |
硕士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离校手续。 |
学术型研究生第六学期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四学期期末。 |
研究生 学院 研究生部 学校有关部门 |